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奖、助学金在我校助困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受助学生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激励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上进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与管理,保证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受奖、助学生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类奖、助学金,特制定《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奖、助学金在我校助困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受助学生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激励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上进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与管理,保证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受奖、助学生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类奖、助学金,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 社会奖、助学金是指来源于社会赞助,专门用于奖励优秀学生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社会捐助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专科(含高职)学生,其中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助对象为勤学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 各类社会捐赠资金均应转入我校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单设科目统一管理。
第二章 申请者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请学生需满足如下条件方可参加奖、助学金的评选:
1.政治表现好,有上进心,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良好;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
3.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序位于本年级专业前20%以上;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原则上无补考;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吃苦耐劳,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赌博等);
6.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 申请学生需同时满足资助方的相关要求。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社会奖、助学金,对于已获得奖助的学生,须停止对其资助:
1. 违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的;
2. 经查证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夸大困难程度的;
3.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和资助方组织的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的;
4. 不能正确使用奖、助学金,出现铺张浪费现象的;
5.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
6. 其他不符合资助方要求的。
第三章 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程序
第八条 申请学生在一年中原则上只能申请并参加一项奖、助学金的评选。
第九条 具体程序按《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议小组核实向系部报送材料,各系部评议小组在民主、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对申请材料在限额内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凡符合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须按要求填写《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推荐名单,并向全校师生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获奖、助学生名单。
第四章 对获奖、助学生的教育、管理
第十条 获奖、助学生须保持生活俭朴,所获奖、助学金应用于缴纳学费、补贴膳食、购买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或提前归还助学贷款,不能用于过度的娱乐、吃喝或购买奢侈用品等。若查实奖、助学金被用于上述不恰当的用途,将予以停发。
第十一条 获奖、助学生应主动与资助方以一定形式(如通信、邮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表达感谢之情,汇报自己学习、生活情况以及立志成才的决心等。
第十二条 为培养获奖、助学生的责任感,增强自强、自立、自尊、自助的意识,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受奖、助学生每学期应当承担一定量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将工作记录及考核情况报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记入学生诚信档案,作为继续获取资助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为社会奖、助学金的通用管理办法。各项社会奖、助学金可根据资助方意愿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资助方有特殊要求与本办法有差异的,按资助方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凡是由各系自行争取到的社会奖、助学金,使用办法由各系与资助方协商制定,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备案。校级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所有社会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奖、助项目名称: 拟获奖、助金额(元):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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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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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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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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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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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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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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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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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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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经 济 情 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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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 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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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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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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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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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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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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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等 情 况 |
该学年必修课程数 门,其中,优秀 门,良好 门 成绩排名(专业或年级): (名次/总人数) 综合考评成绩 分,排名 (名次/总人数)(如无此项,填写“无”) |
获 奖 情 况 |
主要奖项: 其中,校级奖励 项;市级奖励 项;省级及以上奖励 项 |
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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